查询 |
| | |
|
|
|
蛟河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发布者:吉林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0日 作者: 来源:蛟河市农业信息中心 |
为贯彻《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蛟河市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宽农户融资渠道,优化农民自主创业政策环境,我市在新站镇和新农街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信贷支农新路子,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资金需求。为此,蛟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蛟河市农业局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登记有关规定(试行)》。3月7日和8日,新站镇和新农街分别召开了由全体村干部参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这一新生融资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就有关业务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会后马上启动,由市信用联社、乡镇信用社、市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和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联手协作,按照规定的流程规范操作,并通过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为来年在全市范围内铺开此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可以活化农村资源,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功能,推进农村资源的资产化、资产的资本化。这种金融创新,不仅可以让农民在更多的渠道、更宽领域获得金融资金支持,而且可以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和农村经济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快速度发展。因此,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对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
『打印』『关闭』 | |
|
|
主办: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 吉林市农委市场信息流通处 联系电话:0432-62049828 传真:0432-62049822 邮编: 132011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 E-mail:jlsnw@126.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