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农垦处 |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垦字[2011]466号
关于加速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局: 经各级农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农场的共同努力,我省垦区危房改造工作总体进展良好。目前已近十月下旬,适宜施工的时间只有一个月,危房改造任务仍十分艰巨。根据各地项目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项目基础工作 项目实施农场要进一步广泛宣传讲解危房改造政策,消除危房户存在的“等靠”和对政府的依赖思想,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危房改造的积极性。要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的实际,抓紧时间,对危房户改造申请、改造协议(合同)、项目审批、资金和建材投入、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逐一的具体落实,力争使其尽快完善和规范。 要按照危房改造的总体要求,组织危房户的居住人员在住房改造前后分别拍照,并由本人签名存档。要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库,将部省文件、相关文字和图片、申请表、合同书、补助金发放表、工程验收表、统计上报资料等原始材料装订成册,建档管理,为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打好基础。 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抓紧组织力量,对新建、翻建、修补、加固等不同建设内容和建设类型,都要建成一批符合质量要求的样板房,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提供引导和示范。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合力推进项目进展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全面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督导、检查和监督考核。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积极为项目建设所需提供好相关服务。对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和重要环节,要指导项目实施农场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对工程进展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发改、国土、住建、财政及统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开展好督导检查、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统计资料上报、档案归集和竣工验收等项工作。部门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危房改造过程中的难点和困难,并提出有效办法和工作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以切实推进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房屋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推动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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