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月9日 作者: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质字〔2011〕572号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各县(市、区)农业(特产、蔬菜)局,有关专家及所在单位: 为适应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组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的通知》(农质发 〔2011〕8号)要求,我委决定组建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按照危害因子和产品类别设综合性问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和病原微生物检测及风险评估、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等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聘请3-10位专家,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首批聘任的专家名单见附件。专家聘期3年,并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和增聘。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跟踪研究,及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二)密切关注分工领域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科学分析和研判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及时提供相关应对措施和办法建议; (三)组织申请并开展本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普及和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标准化知识,撰写和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标准化科普性文章或文献; (四)跟踪和研究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适时回应和引导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媒体跟踪和社会关切; (五)承担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领域专题任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咨询和服务; (六)承担省农委委托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省农委与专家组建立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交流和研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广泛听取专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依托专家跟踪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 四、日常联络 专家组由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统筹组建和业务管理及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联系人:赵然、杜东明;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联系电话:(0431)88906097,88906017,传真:(0431)88906017;E-mail: jlnwjgc@126.com。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抓紧组建本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加强所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研究、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工作。 附件: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农业 专家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160份)
|
『打印』『关闭』 |
|
|
|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旧版入口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网站制作者: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备案号:吉ICP备05000362号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