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月9日 作者: 来源:省农委法规处 |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法[2007]434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细化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避免农业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违法、随意、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发生,保证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吉林省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若干规定》(吉政令176号)和省政府2007年度工作总体要求,我委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省农委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种子、农药、肥料部分),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就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反馈,提出相应修改意见,以推进我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附件:《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种子、农药、肥料部分)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名称 | 大小 | 类型 | 修改日期 | 下载率 | 定稿.doc | 172.5K | DOC | 2012/1/9 14:13:23 | 0 |
|
『打印』『关闭』 |
|
|
|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旧版入口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网站制作者: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备案号:吉ICP备05000362号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