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市字[2007] 416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业局),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做好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和迎接农业部检查验收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农产品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