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快报

 
  第   7  期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14日  
   
     

省农委向全省10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派驻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员

        

        为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省农委决定,向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测范围的10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派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督导,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管目标取得实效,11月13日上午,省农委对派驻市场的监督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
        参加培训的人员就如何指导市场建立农产品检测室(点),如何指导、监督市场建立与实施购销台账、索票索证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如何监督、协调和处理市场及经营业户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如何协调工商等部门对农产品抽检超标的经营业户进行教育和处罚等相关问题接受了现场和理论培训。
        在培训班上,省农委市场信息处侯晓华副处长宣布了派驻监督员决定,下发了证书,并对监督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及时汇报。要求参加培训的监督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得到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要高度重视。要求监督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上要认真负责,把这项工作当做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三是要加强学习。向市场派驻监督员是一项创新工作,我们监督员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为督查和指导市场工作打下基础;四是要加强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要加强与这些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对大案要案要联合执法;五是要理顺关系。要处理好指导、督查和处罚之间的关系,进驻市场的监督员要以指导督查为主,遇有重大案件发生时要及时上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国家及省内多家新闻媒体跟踪采访了整个培训过程并进行了大量相关的宣传报道,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向农产品批发市场派驻监督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学仁副省长、陈晓光副省长、冯巍副秘书长、刘长龙副秘书长,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委主任、副主任、委党组成员。
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