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各市(州)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高潮
根据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精神,各市(州)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迅速掀起了宣传高潮。
11月1-2日,吉林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中,通过发放资料、电视讲解、广播报道、报纸和条幅等宣传形式和媒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了进一步的深入宣传。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氛围。
11月5日,四平市农委在市中心举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市农委机关科室和直属执法机构50余人参加了宣传启动仪式,悬挂宣传横幅2个,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设置专家咨询台5个,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市农委主管主任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以及对“三农”发展的重大意义做了重要宣传讲话,通过宣传,使在场群众进一步了解了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11月1-7日,通化市农委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民众饮食安全”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咨询和农资安全常识宣传活动。
长春市、延边州、松原市、白城市、白山市和辽源市也纷纷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宣传周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深入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而为维护公众健康,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学仁副省长、陈晓光副省长、冯巍副秘书长、刘长龙副秘书长,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委主任、副主任、委党组成员。
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