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农委组成5个督导组分赴全省9市(州)全面督查全省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为迎接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的要求,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2007年11月28—12月2日派出5个督导组,分赴9个市(州)全面督查了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情况
全省各市(州)自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各项具体工作扎实到位。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都能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地开展动员和部署,深入基层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能够广泛的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形成了较好的舆论氛围。在检查中发现,各地相关档案及有关资料都比较齐备,但个别地方这方面还需要大力完善。
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中型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
全省共有1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纳入监测范围,省市两级农业部门一直对其进行抽检,市场本身也建有检测室,能够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初步建立了入市检测制度,特别是在省农委为纳入监测范围批发市场配备了大型农残检测仪和对市场检测员进行系统培训后,市场的监测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2、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等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从本次督查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种植基地农户都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有记录,从问询中发现农民能够清楚甲胺磷等五种违禁农药是不能使用的,并能够通过宣传单区分出禁、限用农药。
3、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从专项整治开始前8月份对全省9个地区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第三次例行检测和10月份的第四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的结果比较中,全省第三次例行检测中的平均合格率为93.8%,第四次例行检测中的平均合格率为97.4%,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通过专项整治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
4、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从市场上消失
全省除前期收缴18.8公斤高毒农药之外,到目前为止再没有从市场上发现有五种高毒的销售。各地已按照省农委的统一要求将此前收缴的18.8公斤高毒农药送至省农药检定所做集中无害化销毁。
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学仁副省长、陈晓光副省长、冯巍副秘书长、刘长龙副秘书长,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委主任、副主任、委党组成员。
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