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快报

 
  第   10  期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自8月底以来,按照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农业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省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总体部署,齐心协力,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一、强化监管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省农委组织召开了省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动员部署会。为加强各部门的领导,保证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开展,省农委成立了以农委主任“一把手”为组长,主管主任和相关处(室、站)领导为副组长,省农业推广、检测、和执法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从而形成了行业主要领导负主责,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强化落实,省农委筹建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投入品、蔬菜和认证产品四个专项整治组,在委内抽调6名业务骨干,专职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省农委于9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王守臣同志做了再动员、再部署,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分别于9月上旬、下旬,10月中旬、11月上旬和下旬5次派出专项整治督查组,到全省9个市(州)和20个重点县(市、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二、加大监管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措施保障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六个目标”、六项任务,从完善监管手段入手,全面落实监管任务。按照专项整治目标,省农委积极协调省政府和省财政厅,争取专项资金65万元,为9个市(州)10家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配备了大型农残速测仪,并对市场检测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目前10家市场全部开展了检测工作。在完善手段的基础上,强化任务目标的落实。一是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和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6555人次,检查企业、批发市场2652家,查处违法行为案件41起,涉及金额14.89万元,其中立案查处29起,整治重点区域12个。二是以蔬菜农药残留监管为重点,分别于8月末和10月中旬,对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开展了2次专项抽检,抽样1462个。三是以认证产品为重点,全省检查了14家大型超市的380个认证农产品的规范用标情况,对520家认证企业和815个基地的生产记录档案、产地监测和规范用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整治不规范用标产品59个,查处省外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产品1个。四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蔬菜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农业部监督抽查结果,我省对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吉林江山蔬菜批发市场的农残超标蔬菜经销业户和蔬菜基地农户经销与生产的蔬菜进行了复核检验,并对其进行了查处和宣传教育。五是对“三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农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质量安全氛围
        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传贯彻为重点,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大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对整治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省农委开展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在省内及中直8家新闻主流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在《吉林农网》上开辟了“农产品专项整治”专题网页,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创办印发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快报》。举办了全省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员及检验员培训班2期,为市、县两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3次。
        四、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从健全体系、完善机构、建立制度,配套手段入手,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一是理念创新。用农业标准化统领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迈进。二是制度创新。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监管“制度化、长效化”目标,由省农委牵头,着手组织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为完善监管链条,在原有实施的五项监管制度基础上,提出了与之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三是手段创新。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为切入点,加大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整体水平。四是机制创新。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农委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让通过考核合格的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深入企业、基地、市场,督查指导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里选派10名厅处级领导,分别包保1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全省9个市(州)共向批发市场派驻了20名专职监督员。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建设起了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管得着、落得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期队伍。

 

        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学仁副省长、陈晓光副省长、冯巍副秘书长、刘长龙副秘书长,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委主任、副主任、委党组成员。
        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