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科技年活动的通知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同志们: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农业局、特产局、农垦局)、有关科研院校、委直属有关单位:
农业部将2003年确定为“全国农业科技年”,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年活动的通知》。为贯彻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省农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思路,确定目标
     全省农业科技年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围绕实施《吉林省主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吉林省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大力开展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科技培训。要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新机制,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广泛发动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技术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和农村基层干部、科技工作者、广大农民共同参与农业科技年的活动。一是鼓励农业科研人员紧紧围绕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开展攻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积极投身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推动教学单位面向广大农村,强化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为农业生产提供多种形式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科技年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支持农业科技的新局面。
     三、制定方案,统一部署
     为了指导全省农业科技年活动全面深入的开展,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年活动方案》,我委制定了《全省农业科技年的活动方案》(见附件)。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农业科技年活动方案”,确定农业科技年的工作重点和标志性活动,排出时间表,落实到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年底,我委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对农业科技年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先进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加强领导,周密实施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年活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农业科技年活动,要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农村生产一线和农民群众,多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使农业科技年活动扎实有效。
     各市(州)农业行政部门要在4月15日前将本地农业科技年活动方案报送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并把在实施中的问题、经验及时反馈给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