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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2004年,在全省农业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行政效率、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全省农业系统的政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政行风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委抓政行风要抓系统的要求,现对2005年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服务“三农”的思想,坚持创新的思维,着重抓好“三公开”、“三到位”和“两个升位”。“三公开”即政务公开、项目公开、政策公开;“三到位”即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和队伍管理到位;努力实现
“两个升位”,即在人民群众心中升位、服务质量升位。 全系统要牢固树立农业战线的良好公众形象,努力建立健全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按照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由“快走”变“快跑”的总体要求,为了切实加强“三农”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将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落实好新时期农业政策,全面推进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
自去年起,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两年出台了一号文件,加大了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以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为主体的新时期农业政策的总体框架已经形成,落实好各项政策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我们将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策得到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确保政策进村入户。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纠正他们对现行政策的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二是加大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强力查处政策落实中的诸多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全力以赴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今年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面上铺开。重点是抓好:“一个巩固、三项改革、六个完善”。
一个巩固:巩固免征农业税主体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转移支付政策,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义务工。
三项改革:一个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布局,合理调整乡镇行政机构设置,稳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深入开展乡镇机构改革,把乡镇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第二个是积极推进以“乡财县管乡用”为主体的财政管理体制。第三个是推进以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为主体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六个完善:积极探索完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办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大胆探索,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着手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当前,尽管农民的政策性负担得到根本性减轻,但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难度已经明显增大。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农业系统今年重点抓五项工作:
一是狠抓“四项制度”落实。提高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工作质量,保证公示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合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及核定原则,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落实乡村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二是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按国家规定权限批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在规定环节、范围和标准内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及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
三是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四是完善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和监测机制。根据农民承担税费项目变化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的项目内容,严禁卡外增项加码。在各县(市、区)建立监测点,层层聘请农民负担监督员,常年进行暗访和监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采取年中、年底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全面监控和专项审计。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实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农民负担信访、违规违纪行为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
(三)立足推进“阳光政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全方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是切实提高政务大厅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全面推行“八公开”服务、“三制”办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采取直观有效形式,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时限、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全部申请材料目录;三是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增加即办件数量;四是继续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2005年,行政审批提前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法定办结率要达到100%。
(四)着眼于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通过深化市场监管、加强服务指导、完善制度建设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整治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抓好“四重一大”整治。就是抓住重点品种,集中力量,整顿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秩序;抓住备春耕重要季节,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抓住重点市场,集中目标,查处坑农害农行为;抓住重点区域,集中督办群众投诉多、反响强烈、市场混乱地区的假劣农资案件。二是开展“五项活动”。即积极组织落实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农资市场明查暗访,举办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全省农资打假总结表彰大会。三是完善“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市场预警、农资信息公告、农资信息报送、农资企业诚信、农资打假扶优、社会舆论监督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部门协调运作,实现源头有效治理,使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全面规范。
(五)全力做好农业信仿工作,努力化解农村矛盾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农民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稳定。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对农民集中反映的土地承包和债务纠纷问题,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的农民权益不受侵犯。二是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处理好农民群众的上访事件,
使信访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毕,给农民以满意的答复。三是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在信访工作中努力做到:接待群众,积极热情,服务周到;询问事情,态度和蔼,仔细认真;处理问题,深入调研,依法办事;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群众满意。
三、对策措施
为了确保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好政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今年将采取四项措施。
(一)抓好思想建设,提高对政行风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农业系统的职责不断扩大,国家对农业投入的不断增加,政策落实的任务越来越重,我们农业系统在政行风建设上也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因此,各级农业部门必须从抓思想建设入手,让政行风工作在农业系统入脑入心,摆上重要位置。首先要坚决克服自满情绪,解决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其次要坚决克服攀比心理,从思想上扭转部分同志的错误认识问题,解决少数地方和单位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再次要克服畏难思想,着重解决好一部分同志的“本级好抓系统难抓,管自己容易管别人难”的畏难情绪。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形象意识,全力树立起我们农业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各级农业部门比较出色地履行职行,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任。
(二)全力抓好农委本级的政行风建设,为全系统作出表率。以大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立足点面结合,全面加强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的政行风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各执法处、室、站的政行风建设;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上对下服务;充分利用我们农业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切实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共促共建,全面抓好农业系统的政行风建设。政行风建设是农业部门的一件大事,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责任,全省上下要形成统一号令、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努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进行专项调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切实加强农业宣传工作,努力树立农业系统良好的公众形象。一是构建立体宣传体系;二是建设宣传平台;三是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广泛向社会宣传农业系统,坚持不懈地树立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同时,要立足争取广泛支持,着力抓好内外协调工作。对内要形成积极向上的政行风建设风气,对外要积极沟通与协调,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三农”工作的广泛支持。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全系统政行风建设的监督指导。在去年省农委政行风建设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守臣,副组长:袁甲业、孟繁芝和九个市(州)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成员由相关处室、委直各单位和九个市(州)农业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岳宏,办公室副主任:吴国良、宋克贵、潘洪礼、刘丰艳。
(二)建立政行风建设的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经常性检查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本级监督与基层监督相结合。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部门的政行风建设负总责。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出现问题,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真正形成一套政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政行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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