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1)提出:
2001年4月“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由农业部提出并组织实施。这项工作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2)目的:
重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
(3)总体实施目标:
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
(4)具体目标
----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问题;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与国际贸易国实现对接。
-----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5)“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着重要具体解决的问题:
蔬菜中-----农残超标问题;
水果中-----农药残留超标和激素滥用问题;
猪肉中-----瘦肉精问题(盐酸克伦特罗);
水产品中---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贝类产品污染问题(甲醛);
蜂产品中---氯霉素超标问题;
茶叶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
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